十二月六日,极昼城转入定时供电。
供电时段:每日六时至九时,十七时至二十时。合计六小时。
不在时段内的用电,按四类划分: 一类,生命维持与医疗,全时段保障。 二类,水与排污,全时段保障。 三类,工业与作业,按申请配给。 四类,民用照明与取暖,不保障。
这份文件是萨维尔在十二月五日夜里签发的。签发时间是二十三时四十一分,比复核令要求的期限提前了七个小时。
提前的原因写在附注里:避免次日晨间高峰出现无序用电。
二
十二月七日,第一批报表上来了。
冻伤:一百四十七例。其中重度十一例,截指九例。 失温送医:三十一例。 死亡:四。
四例死亡的名录他看了。
一名七十三岁男性,五层,独居,死于住所内,发现时间为十二月七日晨。 一名六十八岁女性,同上。 一名两个月大的男婴,二层,家中炉具一氧化碳中毒。 一名四十一岁男性,六层,作业中坠落,与低温导致的握力下降有关。
萨维尔在第三例上停了一下。
一氧化碳中毒。
那户人家在断电以后自己盘了一个炉子,用的是从废料堆捡的铁皮,烟囱没做好。这种事在这一周里发生了二十多起,大部分只是把人熏得头疼。
这一起不是。
他在这一行后面写了一句处置意见:
由执勤区统一制发合规烟囱件,三日内下发至二层至六层全部自建炉具户。费用走执勤区预算。
副官接过来看了一眼。
"督察,这个数量……大概是四千套。"
"四千套。"
"预算不够。"
"那就从四层的取暖配额里出。"萨维尔说。
"四层的取暖配额已经是零下三度了。"
"那就零下六度。"
三
十二月九日,判决书上来了。
这是一份四页的文件。
第一页是案由与被告人信息。 第二页是查明事实,共十一条。 第三页是法律适用。 第四页是判决主文与执行方式。
第二页的第四条是这样写的:
四、本月九日七时四十一分,第七层核心机密维修间备用电容回路出现非正常电流渗漏,读数为零点四个百分点。经查,该渗漏系被告人于本月一号至九号期间,多次于夜间使用自制诊断设备所致。该设备用电已并入第七层公共照明回路,并入申请系被告人本人于本月一号提出,理由为"设备调试"。
萨维尔把这一条读了两遍。
零点四个百分点。
这个数字是他自己在那面墙上看见的。它现在进了一份判决书的查明事实。
它会一直在这份文件里。这份文件的保管期限是永久。
四
第四页的判决主文:
被告人林渊,犯协助未授权心智体脱离管辖罪、非法获取核心心智数据罪、伪造作业记录罪,数罪并罚,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
执行方式:低温注射。 执行时间:本判决核准后七十二小时内。 核准人:极昼城执行督察。
核准人一栏是空的。
那一栏要他签。
五
萨维尔把这四页纸在桌上摊开,一页挨着一页。
四层的办公室,三米乘四米,无窗。今天的温度是零下六度——他昨天签的那份烟囱件的费用,是从这一层的取暖配额里出的。
他的呼吸在纸面上方结成白气。
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核对法律适用。
第一项罪名:《核心心智管理条例》第九章第一条第三款。适用无误。 第二项:同条例第九章第一条第一款。适用无误。 第三项:《潜入作业规程》第六章第四条。适用无误。
数罪并罚,量刑幅度:十五年以上有期,至死刑。
死刑在幅度内。
第二件事,他核对了程序:侦查、审讯、笔录、被告人签字——全部齐备。审讯笔录上有林渊的签字,签得很工整,一笔一划,因为他的手抖,所以他写得很慢。
程序无瑕疵。
第三件事,他核对了这份判决书的起草人:四层法务组,起草时间十二月八日,复核一人,签字两人。
流程完整。
六
他把笔拿起来。
笔是执勤区配发的,钢笔,笔尖磨损,写字有点划纸。他先在草稿纸上试了两笔,确认出墨正常。
然后他把笔尖对准了核准人那一栏。
停住了。
七
他停了多久,没有记录。
办公室里没有别人。这一层没有监控——四层执勤区的监控只在通道和电梯厅,办公室内不设,这一条写在《执勤区安防细则》里,理由是"避免行政文书内容外泄"。
起草人是历九十六年的一位老督察,二十年前退休,现已死亡。
萨维尔坐在那儿。
他右手里的笔在纸面上方大概两厘米的地方悬着。
他左手在内袋里。
内袋里有四样东西:两截断掉的骨柄折刀、一张写满数字的纸、一个磨得发亮的音频存储件、还有两页手抄的终端编号。
他的手指握住了第一样。
那把刀是骨柄的,二十年前的东西,在十一月十日的审讯室里被他自己单手折断。断口很整齐。骨头这种东西,顺纹很韧,横着很脆。
他把两截拿出来,放在桌上。
拼了一下。
拼不上。骨头断了以后,断面会有极细的崩口,永远拼不严。
他把它们并排放着,看了很久。
八
后来在很多年里,没有人知道那十分钟里他在想什么。
他自己也没有留下任何记录——那张写满数字的纸上,历一一〇年十二月九日那一行,只有四个数字:一一八四。
没有别的。
有几件事是可以从他后来的行为里推出来的:
第一,他在核对一件跟这份判决无关的事。
那天下午,四层的档案室有一条调阅记录:萨维尔调阅了《核心心智管理条例》第九章的全部条文,以及该章的历次修订说明。调阅时长:四十七分钟。
第九章一共十四条。第一条是最重的那条。
修订说明里有一条:历九十六年,第九章第一条曾增加一款,即第三款——"协助未授权心智体脱离管辖"。
增补理由:"应对可能出现的心智体自主逃逸情形,明确责任主体。"
提议人:林渊。
第二,他在核对一件跟这份判决有关、但不影响量刑的事。
同一天,他调阅了第七心智核心的作业记录,时间范围是历九十九年至历一一〇年,共十一年。
调阅的字段只有一个:下潜人次。
结果:十一年,累计下潜四千一百七十二人次。其中林渊本人:三千零八十六人次。
占百分之七十四。
十一年,三千零八十六次。平均每年二百八十次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扣掉不能下潜的日子,几乎是每天一次。
第三,他在核对一件完全无关的事。
那天傍晚,他去了一趟医务处留观区。
老陈已经出院了,床空着。他站在那张空床前面大概两分钟,然后问了护理:"那个人的东西都带走了吗。"
护理说带走了。
"那个铁盒呢。"
"带走了。"
萨维尔"嗯"了一声,走了。
九
二十一时十四分,他回到办公室。
四页判决书还在桌上摊着。
他坐下,拿起笔。
他在第四页的判决主文上,划掉了两个词。
划的是"死刑,立即执行"。
划法是标准的公文更正划法:横线一道,压在原文上,不遮盖原字,使原字仍可辨认。这是《公文更正规范》第三条的要求——被更正的内容必须仍然可读,以便追溯。
划完,他在旁边写:
冷眠监禁十年,剥夺全部学术权限与行政权限,终身。
写完,他在更正处按了指印。
指印是必须的。任何一处更正都要按,这一条也在规范里。
十
然后他要填理由。
判决更正必须附理由。理由栏在第四页的下方,是一个七行的空格。
萨维尔在那七行里写了一行:
保留技术审查价值。
七个字。
他写完看了一遍。
这七个字在程序上是完全成立的。《刑事执行条例》第五章第二条:"对掌握不可替代技术信息的被告人,可依审查需要,改判为限制自由刑。"
"不可替代"这四个字有依据:三千零八十六人次,占十一年总量的百分之七十四。这个数字他今天下午刚调过。
任何人来核,都核不出问题。
十一
他把第四页翻过去,在背面写执行方式。
这一段他写得很慢,因为每一个术语都要准确:
执行方式:低温监禁。
一、执行场所:第七层特种冷眠区七号舱。 二、执行方式:代谢抑制至基础水平的百分之三。舱内温度维持负一百九十六摄氏度以下(液氮温区)。 三、**服刑期间,被执行人不发生生理性衰老。**刑期以自然年计,被执行人的生理年龄在刑期内不增长。 四、每年度进行一次生命体征核查,核查不解冻,采用非接触方式。 五、刑满解冻由执行督察或其继任者核准。
第三条他写完以后,看了一遍。
"服刑期间,被执行人不发生生理性衰老。"
这一句是术语。它出现在《低温监禁执行细则》第二条里,一字不差。
他抄的是原文。
他在这一句后面没有加任何东西。
十二
签字。
核准人一栏:萨维尔。全名。
日期:历一一〇年十二月九日。
他把四页纸收拢,边缘对齐,装进公文匣。
十三
第二天早上,法务组的人来取文件。
那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女性,姓孙,四层法务组的复核员。她接过公文匣,当场打开核对——这是流程,取件要当面核。
她翻到第四页。
停住了。
"督察。"
"什么。"
"这一处更正。"
"有问题吗。"
孙复核员把那一页举起来,对着光看了看更正处的指印。
"指印是对的。"她说,"更正划法也对。理由栏……"
她读了那七个字。
"'保留技术审查价值'。"她念了一遍,"依据是《刑事执行条例》第五章第二条?"
"是。"
"那需要附一份技术审查必要性说明。"
萨维尔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。
那是一份说明,一页,昨天晚上写的。上面只有三行:
一、被告人在历九十九年至一一〇年间,累计执行第七心智核心潜入作业三千零八十六人次,占同期总量百分之七十四点〇。 二、第七核心已于本月五日关停封存,相关作业不可复现。 三、被告人为该作业现存唯一具备完整过程记忆之人员。
孙复核员看完,把它夹进公文匣。
"够了。"她说。
"那就走流程。"
"是。"
她把匣子扣好,转身要走。
走到门口,她停了一下。
十四
"督察。"
"说。"
"我能问一句吗。"
"问。"
孙复核员转过身。
"第三条。"她说,"'被告人为该作业现存唯一具备完整过程记忆之人员'。"
"怎么。"
"杜若梅工程师也下过。"她说,"她这三十天带的并行。"
"她下了六百一十七人次。"萨维尔说,"占百分之十四点八。"
"那老韩工程师——"
"三百四十一人次,百分之八点二。"
孙复核员看着他。
"您把这个都算过了。"
"我昨天下午算的。"
"……那第三条严格说,是不成立的。"她说,"'唯一'这个词,用在百分之七十四上面,是有争议的。"
萨维尔看着她。
"你要报吗。"他问。
十五
孙复核员站在门口。
四层的走廊上没有回声,所以屋里的沉默是完全干净的那一种。
"我今年三十二。"她说。
"我知道。"
"我在法务组九年。"
"我知道。"
"我这九年里复核过一千四百多份文件。"她说,"其中有三十七份,我打过回票。"
"三十七份。"
"每一份的理由我都能背出来。"
萨维尔在椅子上坐着,两只手放在桌上。
"你打算打第三十八份吗。"
孙复核员没有回答。
她把公文匣重新打开,把那份三行的说明抽出来,看了一遍。
然后她做了一件事。
她把那张纸翻过来,在背面写了一行字。
写完,她把它夹回去,扣好匣子。
"我不打。"她说。
"为什么。"
"因为我在背面加了一行。"
十六
后来那份说明进了档案。
它在档案里躺了十年。
十年之后,有一个人把它从档案里调出来看——那个人是萨维尔,那时候他五十八岁,头发已经全白了,正在决定要不要提前解冻一个囚犯。
他翻到背面的时候,看见了那一行字。
那一行是这样写的:
复核意见:第三条中"唯一"一词,宜作"主要"。因量刑结果不因此改变,且更正将延长流程二十一日,故不予退回。复核员:孙。历一一〇年十二月十日。
十年之后,萨维尔看着这一行,看了很久。
孙复核员那时候已经不在四层了。她在历一一四年调去了南边,历一一八年因病去世,四十岁。
十七
十二月十一日,执行。
早上七点,两名执勤人员到审讯区提人。
林渊已经收拾好了——他没有什么可收拾的。他把那件亮黄坎肩穿在囚服外面,这是允许的:个人衣物在不影响管理的前提下可以保留。
他的手上还戴着电磁手铐。
走出审讯区的时候,他停了一下,回头看了一眼墙。
墙上有字。
那是他这二十七天里刻的——用的是那半截断掉的骨柄折刀刃,藏在坎肩夹层里,没有被搜出来。
刻的是数字。
一共二十七个,一天一个,从"一"刻到"二十七"。
刻得歪歪扭扭,因为他的手在抖。
十八
七点二十分,第七层特种冷眠区。
那是一条很长的走廊,两侧是舱位,一共三十六个。绝大部分是空的。
七号舱。
执行程序如下:
一,被执行人更换舱内服装。 二,医务人员核查生命体征并记录。 三,注射代谢抑制剂,剂量按体重计。 四,进入舱体,注入凝胶。 五,降温:分四段,共十一小时。 六,降至液氮温区后,舱体密封,转入维持状态。
第一步的时候,林渊把那件亮黄坎肩脱了下来。
他把它叠好。
叠得很整齐——四折,领口朝外。
"这个。"他对执勤人员说。
"个人物品统一封存。"
"我知道。"林渊说,"我是说,别弄丢了。"
那人接过去,在物品清单上写:"羽绒坎肩一件,黄色,旧。"
十九
萨维尔没有到场。
执行现场不需要执行督察在场——《执行条例》里没有这个要求。他那天早上七点二十在四层,在处理烟囱件的下发进度。
四千套,第三天,已下发两千一百套。
进度百分之五十二点五。
他在这一行下面批了:"加快。"
二十
十八时四十分,执行完成。
医务处报上来的记录是这样的:
被执行人:林渊,男,六十二岁。 进舱时间:七时四十一分。 降温完成时间:十八时三十二分。 舱内温度:负一百九十七点四摄氏度。 代谢水平:基础水平的百分之二点八。 生命体征:稳定。 状态:维持。 刑期:十年。 刑满日期:蒸馏历一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。
萨维尔看了这份记录。
看到最后一行的时候,他停了一下。
蒸馏历一二〇年。
他那时候五十八岁。
二十一
他在这份记录的批阅栏里写了一个字:
阅。
然后他把它归档了。
归档箱是铁的,两道搭扣。他把记录放进去,合上盖子,扣好。
那一声很轻。
二十二
当晚二十一时,他吃饭。
一千一百八十四。
他在那张纸上写下今天这一行。
写完,他把笔放下,坐了一会儿。
办公室是零下六度——他昨天为了四千套烟囱件,把这一层的取暖配额降了三度。
他呼出来的气在桌面上方结成白雾,很快散了。
他从内袋里拿出那个磨得发亮的音频存储件,插进终端。
音频:一段。时长两秒。
他按了播放。
两秒。一个女人用尽全力吸的一口气。她没有说话。
他放了一遍。
第二遍。
第三遍。
他放到第四遍的时候停了。
今天只有四遍。
这是二十年来最少的一次。
他把存储件拔下来,用袖口擦了擦,放回内袋,压在那张纸和两截断刀中间。
墙上的钟走到二十二点。
二十三
十二月十二日,他签发了一份新文件。
那是关于第七层的:第七心智核心已封存,弑神室、潜入室、机密维修间等相关设施转入停用状态,人员撤离。
第七层此后只保留两项:
一,特种冷眠区。值守一人,每日巡查一次。 二,一间值班室。
第二项没有用途说明。
副官问了一句:"这间值班室留着干什么。"
"电闸。"萨维尔说,"冷眠区的备用电闸在那间屋里。"
副官查了一下图纸。
"备用电闸在东段配电间,不在那间屋。"
萨维尔在文件上签了字。
"那就当我记错了。"他说。
二十四
那间值班室后来一直没有拆。
它在第七层的走廊尽头,三米乘四米,里面有一张桌子、一把摞着书的椅子、一排铁皮柜、和一只很小的铸铁炉子。
炉子里的煤在十二月五日那天灭了,之后再没有生过。
桌上摆着一只搪瓷缸,黄的,掉了大半漆。
那只缸子在物品清单上没有登记——清点的人把它当成了公共物品,公共物品不入清单。
它就一直在那儿。
十年。